學生基本素養 | 核心能力 | 評核方式 |
自愛與愛人。 了解生命的價值、具同理心、能尊重生命與文化差異。 具求知慾,並能有條理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| 獨奏或合作演出之專業演奏能力。 | 1.主修樂器之重要曲目之風格、技術與詮釋能能力。 2.能自主研究作品創作理念及作曲背景並閱讀相關文獻。 3.舉辦公開展演或參與大班課、大師班與音樂會。 4.具備演唱或判讀外語聲樂作品之語音能力。
|
音樂理論、音樂欣賞與音樂史之專業基礎能力。 | 1.和聲、對位與曲式學的研究與學習。 2.分析不同的音樂風格,培養基本作曲能力。 3.西洋音樂史之演進與發展。 4.音樂要素、樂派風格與代表名作之賞析。
|
音樂與相關藝術之關係 | 1.積極參與當今各著名之音樂節及國際大賽 2.音樂與跨領域藝術結合如文學、舞蹈、電影、表演、戲劇或繪畫之相互關係能有體會與見解。
|
專業撰寫能力。 | 1.以專業角度闡述音樂理念或撰寫樂曲解說。 2.學術論文格式之基本認識與書面報告撰寫。
|